宣城市推进市县两级调解中心建设
20.02.2017 18: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 落实基础保障。建立市县两级调解中心建设列入宣城市政府2017年目标任务之一,对大调解中心建设资金、运转经费、办公场所、功能模块划分等事项作出相关要求。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充分整合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实现集约集成一站式服务,提升纠纷调解效率,6月底完成市级中心建设,12月底完成县级中心建设。 二是 规范工作流程。中心采取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督查回访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制度、调解工作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律师服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各专业调委会的工作职能、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统一上墙公开;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值班制度等。 三是 提升工作效能。为保障中心有效运作,市司法局不断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积极发展企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同时,加强与综治、法院、法制办、信访等相关行政机关的联系衔接,实现政府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无缝衔接,实现全市社会矛盾纠纷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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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7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