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05.12.2014 20:3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是高度重视,将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根据省国土厅、省监察厅工作要求,我市及时制订了《宣城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清理目标任务、工作安排、具体要求,确保全市清理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今年7月,市政府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快做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两个督办文件,在全面查清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底数的基础上,对各地土地整治进度和“三类”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了“三类”土地清理工作。
二是明晰政策,依法依规处置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类型、原因比较复杂,责任难以区分,认定和处置难度较大。在清理过程中,我市依据法律法规和清理工作方案,逐宗梳理并分析原因,对批而未供土地区别情况分类提出处置建议,对闲置土地(含用而未尽土地)逐宗提出处理意见,经各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逐块(宗)依法处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清理处置批而未用土地约2000公顷。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5.12.2014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