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实现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

28.08.2014  17:09

宣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各类古建筑资源丰富。目前全市有不可移动文物点2393处,其中古建筑有1812处,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75%以上 ,在全市1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有11处,5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有35处。

虽然数量众多,但由于长期腐蚀风化、年久失修,以及城市建设等原因,古建筑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环,在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1981处古建筑中,已消失的为169处,1812处古建筑中保存现状较好的仅占一半,可见古建筑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并从今年开始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八大工程”,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也借此春风加大力度,完善措施。各县市也相继出台了保护利用古建筑的相关政策办法,将古建筑保护提到议事日程。我市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被确定为国家文物局文物维修保护样板示范工程,计划到2030年实现文物保护、利用与当地经济发展相互协调,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发展的目标。绩溪龙川、旌德江村、泾县查济等地已经逐渐的走上了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的道路,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产生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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