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五项措施贯彻落实韩军市长批示要求

31.08.2016  13:03

 

日前,宣城市市长韩军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任务。

宣城司法局立即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着力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市长批示要求。 一是 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宣城市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化操作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二是 进一步整合民盟宣城市委资源,发挥民盟优势,帮扶特困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三无”人员的形式,传递积极向上的正向情感,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关怀,激发信心,重塑希望,安心社区服刑,助力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服务,依托农林生态公司的资源优势,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基地,以“劳动帮教,反馈社会”的理念,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深入基地进行公益劳动,种养的劳动果实定向送往敬老院、福利院、特困家庭。 四要是 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库建设,培养一批自己的培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能自觉运用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辅导方法和技巧,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问题,提高矫正实效。 五是 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提供工作岗位、提供技能培训、捐赠物资、提供专业服务等方式,为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协调税务部门对录用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国家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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