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3.04.2015  23:01

4月20日上午,宣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副书记王章来、市人大副主任张玉峰、副市长黄敏、市政协副主席沈伟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市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宣读了《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的通报》。宁国市云梯畲族乡政府和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民族乡村发展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纪委(监察局)、市水务局负责同志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王章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绩。他指出,自201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单位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以来,市直各单位通过项目帮扶、资金补助、技术支持、联点共建、走访慰问等方式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使民族乡村的民族特色得到彰显、少数民族群众收入逐年增加、民族乡村面貌进一步改变。实践证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章来要求,市、县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研究,每年要对民族乡村的帮扶制定专项计划,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扶,努力使民族乡村每年都有新发展。他强调,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使创建工作与少数民族“共同发展”提升行动结合更加紧密,创建工作的谋划更加严密,创建措施更加有力,不断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