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停止核发变拖驾驶证

15.09.2014  14:20

      日前,宣城市农机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停止核发拖拉机变型运输机驾驶证,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要求,核发农业部规范格式标准的拖拉机驾驶证,即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G”,准许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不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认清形势,强化法治思维,充分认识停止核发变拖驾驶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申请办理变拖驾驶证的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严格拖拉机驾驶证核发,依法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