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近年来,宣城市民委立足于全市城市民族工作实际,以服务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着力通过三项举措,不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睦的稳定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激活民族工作联动效应。进一步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市统战、民族宗教、公安、城管、工商、教育等部门定期就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好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法律服务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会商。修订完善《宣城市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面对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及时、处置有力,不断协调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形成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重点分析讲解《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的章节内容,在《宣城红页》、宣城民族宗教网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引导大家相互了解,增进共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是突出民族工作重点,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清真饮食业管理,成立了拉面业自治会,制定自治章程,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014年重建了胡村清真寺,协调扩充了回民墓地。积极推进民族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协助华卫集团为阿訇设立专门礼拜间,协调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华卫集团、烟草公司等单位设立清真灶;2014年,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设立3万元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助学金帮助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积极与塔影社区开展联点共建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