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实现安徽最大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整纪实
“我们苦盼了6年,今天终于拿到了新房钥匙,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终于可以回家了!”61岁的拆迁户章阿姨举着钥匙,满面笑容。
4月22日,安徽省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公司)重整后首批房屋交付仪式举行,一共交付安置房348套,商品房250套。
这是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9日裁定批准大唐公司及3个子公司重整计划后,首次交付新房,标志着停滞多年的安徽省最大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重整程序重新焕发生机,5200余拆迁户、2000余购房户共计2.3万余人的安居乐业问题依法得到保障。
宣城中院运用司法智慧,化解宣城有史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破产重整案件,深受宣城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称赞该案的处理真正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心工程”瘫痪法治手段解决
10年前,敬亭山下的宣城市北门棚户区人口密集、街巷狭窄、污水横流、违章建筑众多、配套设施落后……2007年11月,宣城市正式启动北门危旧房改造“民心工程”,规划开发用地64万平方米,涉及拆迁住户5200余户,2000余购房户,人口约2.3万人,工程总投资约150亿元,系安徽省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承接这项庞大工程的宣城市大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有3个全资子公司及一分公司。大唐公司系“毛地受让”开发用地,要承担土地拆迁及过渡安置费用,以及学校、道路等公益设施建设。
由于大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项目开发量过大、拆迁未及时完成、销售开发未能良性循环等原因,自2012年起,大唐公司依靠高利息融资勉强维系运转。2014年,大唐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资产被债权人申请查封。由于大量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停工,拆迁与未拆迁地块交织。独立经营的第一分公司也因大唐公司债务被外地法院查封资产,工程建设陷入停滞。因部分项目地块拆迁不能,已建成的房屋因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无法交付。大唐公司尚有2000余套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未交付。项目停工后,100余家施工单位、材料商连锁反应,危机重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更是严重。
“我们公司全额垫资800多万元为大唐财富广场做配套工程,一分钱没拿到,欠200多个民工工资300多万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铜陵市东升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焦培文说。
2014年以来,拆迁户、购房户、农民工等群体多次大规模上访表达诉求,由于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宣城市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
面对严峻形势,宣城市委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具体解决方案。
“有人提出,最简单的处置办法就是破产清算,大唐公司有多少资产清算后分配多少,但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到百姓、国企、民企、政府公共项目等各种主体利益。”宣城中院院长钱明树说,“我们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出发,多次召集法官认真分析研究大唐公司,建议市委市政府运用法治手段一揽子化解矛盾,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切实解决大唐公司问题。”
宣城市委、市政府采纳这一建议,确定“法院主持、政府支持、依法化解”的基本思路,引导大唐公司向宣城中院申请破产重整。市政府专门成立协调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城建、税务、工商、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协助法院处理项目建设中的与政府职能相关的问题。
裁定合并重整促进工程复工
收到大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后,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宣城中院决定抽调有破产案件审理经验的法官,组成5人制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此案。
2015年12月9日,宣城中院裁定受理大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市政府前期设立的大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保证清算组处理案件的专业性,使案件前期工作与重整工作无缝接续,宣城中院建议两家有破产管理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清算组。
“自从管理人决定大唐公司除几个高管外的职工全部留用,待遇不变,提前支付工资后,人心就稳定了。”已经在大唐公司工作7年的职工张东升说,“我们对大唐有感情,希望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能早日完成。”
管理人经核实,大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物业公司、商管公司、商贸公司在资金、资产、债务等方面与大唐公司高度混同。在征得各子公司股东、主要债权人同意后,管理人向宣城中院申请合并破产重整。同年12月29日,宣城中院裁定大唐三个子公司与大唐公司合并重整。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既简化了重整程序,又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各公司债权人统一受偿。”宣城中院民五庭庭长储全胜说。
自从工程停工后,工地上建筑器材、钢筋等锈蚀日渐严重,大唐公司财产减损严重。由于无法向拆迁户交房,大唐公司每月还须优先支付安置费约400余万元。
“尽快拿到住房是7000多拆迁户、购房户的共同心愿。只有把大唐建到一半的房子赶紧建起来才是成功。建不起来,我们管理人的工作就是零。”宣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副局长卫民坦言。
宣城中院指导管理人采取两条腿走路,提高重整效率:一方面推进清产核资等重整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抽调部分人员筹划尽快复工。
2016年1月12日,宣城中院批准管理人对外借款融资,逐步恢复工程施工。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管理人先后借入资金8亿余元,停滞两年多的工程逐步恢复施工。
“管理人给我们解决了拖欠农民工的300多万元工资,我们重新和管理人签订了复工协议。”焦培文说,“我们公司消除了对项目的恐惧感后,又接下凤凰城的配套工程。”
创新重整模式保障各方利益
经管理人核实,大唐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资产约30亿余元,负债47亿余元(包括应付拆迁成本20亿元),债权人多达2200余名。宣城市区无合适场馆召开债权人会议,无法对有关事项进行现场表决。
为此,宣城中院专门开发了“重大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平台”。2016年4月10日,采取在宣城市红星礼堂现场与网络同步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大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既可申请参加现场会议,也可上网关注会议现场直播,然后在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得出的数据很不好,如果大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在扣除拆迁类成本20亿元、破产费用,并全额清偿购房优先债权后,余款只能清偿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额的14.17%,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及其他所有债权清偿率为零。”储全胜说,“一旦清算,大部分债权人血本无归,后果将非常严重。”
大唐公司涉及法律关系庞杂,很多问题破产法没有明确规定,管理人内部意见往往不一致。为统一认定尺度,宣城中院对管理人请示的法律问题进行多次讨论,给出类型化指导意见。考虑到拆迁户多达5200余户,其债权系第一顺位的优先权。宣城中院建议不将拆迁户债权纳入申报范围,由管理人继续履行拆迁合同,最大限度保障了拆迁户的利益,减少了债权人的人数。
2016年8月,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方,但在招募规定期限内无一企业问津。大唐公司重整陷入僵局。
为避免大唐公司破产清算形成项目烂尾,宣城中院提出建议,由国有企业宣城市恒乐置业有限公司接受大唐公司委托,筹措资金完成后续建设开发任务,将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债权人,提高债权清偿率。
管理人围绕这一受托经营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2016年10月29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结果7个表决组中,购房、劳动、税款债权组3组通过;工程类、担保物权、普通债权、出资人组4组未通过,他们的主要意见是资产评估价值过低,清偿普通债权份额低于预期。
针对各表决组反馈的意见,宣城中院建议,宣城市政府将国有恒乐置业公司受托经营条件进行了修改,大唐公司重整后如有剩余资产,继续清偿普通债权至80%。
“这样,即使资产价格被低估,剩余净资产继续给债权人追加分配。将来如果大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上升,债权人受偿的比例将会相应增加。”管理人代表刘金海解释说。
合议庭先后约谈了40余家施工企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就重整计划草案对各类债权安排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的释明。还配合管理人多次到成都、合肥等地,主动上门与12家金融机构决策层面对面交流,先后召开沟通协商会议31次,重点对工程组、担保物权组异议的问题予以释明。
2017年2月15日至17日,经二次表决,4个债权组全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017年3月9日,宣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程序终止后,恒乐置业公司接管执行重整计划,所有在建工地全面复工,新开工建设7幢住宅楼,已向拆迁户交房3570套,还有1500余套房屋将陆续交付。广大债权人特别是拆迁户、购房户有了安定的心理预期,社会稳定隐患消除。随着大量新楼逐步建成交付,敬亭山下的宣城北门老城区面貌将焕然一新。
原载:人民法院报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