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教代会讨论审议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 推进“依法治校”

24.06.20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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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阜阳师范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F楼报告厅召开,讨论审议《阜阳师范学院章程(草案)》和《阜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该校领导周建华、吴海涛、胡恩彪、李文雍、赵辉及教代会代表123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该校党委副书记、教代会执委会主任胡恩彪主持。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展规划处处长马同富代表学校章程起草组作了关于《阜阳师范学院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报告,该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汪芳启代表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起草组作了关于《阜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报告,分别从章程起草过程、章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分组讨论期间,十个代表团对两个《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该校领导也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讨论。代表们对两个章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分组讨论后,该校党委书记周建华主持召开了大会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对两个章程(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各代表团对两个章程充分肯定,建议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审定和上报,尽早付诸实施。

主席团会议后,大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阜阳师范学院章程》的决议和关于《阜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决议。

周建华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他指出,大学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架的核心要素,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两大《章程》是大学内部治理的重要依据,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办学治校总纲领。

就进一步做好该校两大《章程》的建设工作,周建华提出意见: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会两大《章程》的重大意义。《章程》是彰显学校顶层设计的重要标志,是推进该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遵循,对于引领学校前进方向,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顺关系,优化治理,务实推进两大《章程》的贯彻实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章程在工作实践中落地生根,在学校事业发展中见成效,积极推进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继续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有效履行大学职能;要加大宣传,完善制度,切实提高两大《章程》的执行自觉。要树立《章程》执行意识,完善《章程》制度保障,健全以学校两大《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坚决维护《章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周建华最后强调,《阜阳师范学院章程》和《阜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是该校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标志着该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到“有法可依”的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体师生员工要以此次《章程》审议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改革意识,积极投身到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工作中,促进该校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加快推进“大学更名”进程,为全面建成地方性综合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宋大禹、周伟、姚树颍   特约通讯员:高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