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14户中央企业审计结果答记者问
2015年6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中专门列明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围绕此次审计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一、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中央企业审计的基本情况?
答 :2014年,审计署对14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涉及粮食、电力、运输、军工、机械等领域,重点审计了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企业。此次审计,我们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反腐倡廉、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盯住权、看好钱、问好责”,以14户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突出企业经营业绩、发展潜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前年度审计整改等重点内容,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此次审计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 :此次审计的14户中央企业在政策功能方面各有不同,业务范围广泛多样,我们除结合企业特点、业务发展领域、资产利润等指标以及电子数据分析发现的异常事项等因素开展针对性审计外,还将以下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部署情况;二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情况;三是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合规性与绩效情况;四是企业的管理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对企业面临风险的防范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五是检查企业廉政制度制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三、从审计结果看,如何评价14户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
答: 总体上看,大部分中央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尤其是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局面,能够提振信心,把稳增长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加强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资产和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保值增值能力和上缴利税保持增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有的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比较薄弱;有的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有偏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巨额亏损,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潜力;还有的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严重违反廉洁从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企业整改和纠正。
四、请您介绍一下审计中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移送纪检司法机关的相关情况?
答: 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直都是企业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审计职责所在。此次审计发现多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这些问题线索中,有些是集团公司高管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策划实施的,主要发生在公司股权矿权并购、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主要采取以关联交易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和高买低卖等手法。对查出的这些问题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有哪些建议?
答: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审计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企业应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产业政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管控,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各项经营行为,控制成本和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金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审计署下一步如何开展中央企业审计?
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反腐、改革、法治、发展”总要求,加大审计力度,努力实现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在审计时,注重揭露企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反映影响企业发展潜力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及其领导人员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审计,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及中央企业领域的反腐、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