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7央企超发工资和福利费等11.61亿

25.06.2014  19:05

      昨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审计发现91.4亿元资金未收缴入库。

  其中包括国家发改委委托所属企业管理的20年前已取消的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本金和清收款(含资产)10.26亿元,此外,还有财政部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1.38亿元;财政部同意农业银行从受托处置资产收入中留用的委托手续费和超收奖励79.52亿元,电网经营企业从农网还贷资金收入中留用的手续费240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查处

   112起案件系“串案”“窝案”

  报告指出,通过审计共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

  314起案件呈现群体性腐败突出、“代理”作案新特征。112起(占35.7%)是“串案”、“窝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亲属参与;作案手段隐蔽,80多起发生在股权转让、招投标、资格申请、投融资等业务中,一些涉案人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如将原可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指定中介方介入协助,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

  而且,314起案件还透视出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新变化,如有的在位时只“帮忙”不收礼,待离职后再兑现,有的将部分违法所得投入公益事业树立“道德”形象,或谋求政治地位。

   整改

   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900多亿

  报告指出,去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整改后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900多亿元,纠正违规征地用地50多万亩,制定完善制度1900多项;审计署发现的175起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200多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变化

   报告多处点名“曝光”违规单位

  对比过去两年的审计报告,昨日的报告字数最多,达13268字,较前年多出近2000字。梳理发现,除了中央单位部门,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违规情形,此前各年度报告很少点名通报,但昨日的报告,通报问题时多处点名通报“举例说明”。

  例如审计发现,“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部分财政资金投向不符合相关规定”,报告举例:辽宁省和大连市向大连海昌集团有限公司和锐阳(大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拨付的支持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补贴2.68亿元,实际用于收购法国的14个葡萄酒庄园。

  “点名通报,更能发挥审计的震慑作用,督促整改”,审计署特约审计员、湖北审计局副局长叶青对新京报记者说,昨日的报告字数增多,一方面原因就在于大量实名通报的违规实例。

  叶青认为,本月初至昨日,审计署已接连发出了对11家央企的审计报告、对3个金融机构的审计报告,“2003年、2004年曾有一次审计风暴,引发国内外关注。在十八大后反腐全面提速的大背景下,今年则相当于一次审计飓风”。

   ■ 焦点

   审计1 中央财政

   证监保监预算超标安排福利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结果显示,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合规,如批复的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安排职工福利费,超过中央在京部门标准;资金分配中超范围、超标准,如国家发改委在“重点节能工程”专项中,超范围安排地方发展改革等部门车辆购置补助2.18亿元。

  此外,资金申报中虚报冒领,“成品油价格补助”等6个专项资金有18.59亿元被骗取套取。

  其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手段,除了虚构项目、伪造资料,公职人员与“外人”内外勾结,报告特意提到,一些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默许弄虚作假行为,如滨州、新泰、宁阳的交通运输局默许当地3家公共汽车公司虚报车辆和运营里程,2010年至2013年骗取成品油价格补助1.06亿元。

  报告还提到了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的审计结果:“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出现亏损,信托贷款和协议存款业务中存在中间人借机牟利问题。同时,2009年以来,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对所持6只股票计提减值准备,致使当期收益虚增103.02亿元”。

   审计2 政府性债务

   9省8.21亿逾期未还

  去年年中,审计署启动了全国各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结果此前已发布,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

  报告指出,上述审计后,审计署跟踪审计了中央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情况,以及2013年6月底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

  但跟踪审计发现,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2013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

  而且,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不规范,2013年6月底以来,4个市本级违规由政府担保或不合规抵押融资157亿元,违反合同约定将108.62亿元债务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或其他项目建设等。此外,4个省市本级还通过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等新方式举债69亿元。

   审计3 国有金融机构

   千亿贷款投向国家禁入领域

  报告通报了对工商银行等8家银行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金融机构的审计结果。

  跟踪审计8家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发现,有3749.88亿元贷款通过同业合作、基金理财等类信贷业务,投向国家限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企业。还有的企业通过贷款“空转”套利,抽查25家黄金加工企业2012年以来虚构贸易背景,进行跨境、跨币种循环滚动贷款累计944亿元,套取汇差和利差9亿多元。

  审计同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如3家金融机构违规放贷或办理票据业务、掩盖不良贷款等问题183.34亿元;虚增中间业务收入、账外存放资金等财务违规问题34.98亿元;12个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风险的境外投资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失察、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审计还发现涉嫌利用互联网金融等进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案件11起,涉及金额800多亿元。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制度及工作流程211项,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00.89亿元,处理844人次。

   审计4 国有企业

   7央企超发福利11亿

   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央企的审计结果表明,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

  审计还发现,由于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决策内容不符合规定等,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68亿元。报告举例称,“如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油气开发、并购重组、国有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甚至与民营企业或个人串通牟取私利,严重损害国有权益”。

  此外,11户企业2012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73.37亿元、56.67亿元和88.44亿元;2460项大宗物资采购和781个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20亿元。

  对于上述问题,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4项,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34.74亿元,并处理了190名责任人员。

责编: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