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市县审计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根据审计署2015年度培训项目计划的安排,2015年审计署将在北京怀柔干部培训基地举办4期市县审计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目标
培训班以“依法审计”为主题,旨在促进市县审计局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二、培训内容和师资
根据培训目标,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共设置“如何增强法治思维”、“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和“如何提高领导能力”3个教学模块,共70学时。
具体内容:学习宪法和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认真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认真学习党章,切实履行党员责任义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关于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审计工作文件的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解读;如何转变角色,依法履职,当好审计局长等。
教学师资由部分署领导、审计厅(局)领导、审计机关业务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
三、培训对象
选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级审计局局长(含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每期150人,4期合计600人。
四、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班为期10天。
第一期:5月7日至5月16日,5月6日报到;
第二期:6月9日至18日,6月8日报到;
第三期:11月11日至20日,11月10日报到;
第四期:11月24日至12月3日,11月23日报到。
五、报名组织方式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转发培训班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组织报名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完成1、2期培训班的报名工作,于10月30日前完成3、4期培训班的报名工作。
(三)请各单位组织学员认真填写《审计署培训项目学员报名表》(附件2),严格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将报名表汇总后通过审计署远程站或腾讯通统一传送至审计干部培训中心杨明月,报名后请电话确认。
(四)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参训学员来京报到,并协助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的管理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学员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须提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各单位应重新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于报到日2天前将学员请假、更换情况报人事教育司备案。
(二)学员须于报到日20时前到怀柔培训基地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须与审计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告知迟到原因。
(三)请学员自带文具用品和洗漱用品。
(四)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将航班号及抵达时间于报到日2天前通知怀柔基地(电话:010—60661818),以便安排接机。如
乘坐火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来京报到,请于报到日15时前到北京建银饭店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怀柔培训基地。
北京建银饭店地址:北京西站南路2号,地铁9号线六里桥东站东南口,东行700米;电话:010—63266633(总机)。前往路线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复兴门站换乘地铁1号线,再到军事博物馆站换乘地铁9号线;前往路线2:从北京西站直接乘坐地铁9号线;前往路线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到角门西站换乘地铁10号线,再到六里桥站换乘地铁9号线。
(五)培训班采取封闭式管理,请不要带陪同人员。
七、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审计干部培训中心统一负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审计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
弟向京 010—82199795
杨明月 010—82199793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