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着力促进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对安徽省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2015年7月14 日,省审计厅戴克柱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安徽省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该报告的整体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有哪些特点?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坚持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总抓手,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大力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省审计厅在全面审计省本级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省级预算单位五年轮审一遍的原则要求,安排审计了20个省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比上年多审计2个部门。审计工作报告体现了上述工作思路和成果。具体来讲,一是突出宏观性。围绕中央宏观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报告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揭示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二是把握重要性。报告对相关部门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强预算执行和专项支出管理方面的情况作了重点反映。三是关注效益性。报告加大了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情况的反映力度,并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等3个方面提出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具体意见。四是注重整改性。报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排出了时间表,并就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检查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五是体现公开性。公开是有效的“治疗剂”,也是很好的“预防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点名并予以公开。
二、省审计厅是如何开展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
审计工作要适应发展新常态,必须正确处理好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这三者之间关系,特别是在审计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要突出审计重点,多层次、多方式、渐进式推进审计全覆盖。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项目安排、重点内容确定、审计管理方式、人力资源调配等方面早谋划、求创新。一是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上树立全覆盖的新理念,通过年度计划与滚动计划相结合、常规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统筹谋划,循序推进,打好审计全覆盖的管理基础。二是提前启动。元月份启动审前调查等准备工作,春节刚过,就召开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进点见面会,要求各被审计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以便节约审计资源,落实各方责任,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三是力求创新。今年首次开展对所有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的电子数据集中采集与分析。组建专门的数据分析团队,以信息化应用技术引领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审计作业方式向“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转变。四是加强协调。制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事项,各部门、单位审计保持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制定统一的定性、处理处罚依据,做到公平一致,不偏不倚。五是整合资源。改进审计资源管理,从厅机关内部、全省审计系统、各内部审计机构统筹调度和配置人力资源,积极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切实保障预算执行审计的顺利推进。六是严肃纪律。明确要求各审计组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的工作纪律,对审计组执行廉政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三、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如何?
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均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等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二是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定向调控,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添力。三是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比预算减少2.2亿元。全省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6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四是深入推进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清理历年项目结转、专户结余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首次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面公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审计的最终目的,不是揭示问题,而是通过反映客观事实,存在的风险隐患,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促进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健全体制机制。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单位管理不规范、财经法规意识不强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但也有很多是属于体制机制不健全或制度性障碍造成的。在具体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深入分析,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如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二是制度性的障碍,如预算标准体系不完善,定额标准不太符合实际,不断出现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三是在改革过渡期,一些领域的具体制度规定未及时修改完善,特别是一些部门规章与改革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如资金分配不规范等;四是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够,造成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五是管理方式没有及时改进,主管部门与预算部门、资产使用单位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出现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不完整。分析原因,不是脱责,而是找到解决问题的症结点,对症下药,因此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待,从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度角度,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对审计整改和追责有何具体措施?
促进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审计成效的重要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各方面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因此,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各环节强调了审计整改,在集体进点见面会上,就提前向各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通报对审计整改的要求,要求审前“自查自改”,审中“边审边改”、“即审即改”。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审计工作报告对加强跟踪督促、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时间表,着重提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如省委党校、省直工委在审计期间将未缴的非税收入上缴了省财政。省民政厅、省统计局对“三公”经费与会议费支出问题,省档案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如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已着手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省住建厅、省政府驻沪办、省社科联等部门针对政府采购管理、决算草案编报方面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如何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非常重视。最近,省委明确提出“四个全覆盖”的要求,审计全覆盖就是其中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审计厅正在代拟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7月9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要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抓住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为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意见,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以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管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当好反腐败“利剑”,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四是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
近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与理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改革发展、推动政策落实、加强财税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敢于担当,扎实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