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的审计监督

06.06.2016  21:51

  今年5月,国务院召开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党中央为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审计部门作为涉农资金的主要监督部门,应当解放思想,主动作为,积极支持、服务和促进这项试点工作。就如何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的审计监督,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前介入,加强项目跟踪审计监督。 资金的整合实质上就是项目的整合。但项目的整合不是简单的项目合并,需要在掌握资金类别、性质和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新的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审计部门应当及时加强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联系,从源头开始,跟踪监督整合项目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及各项管理措施等情况,保证项目实施不走样,避免任意改变项目计划的行为,同时杜绝形象工程、人情工程等现象。

二是转变观念,准确把握审计政策尺度。 刘家义审计长曾指出,用“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这种固有的“规则”约束地方的探索和创新,本身就应该当作问题来处理。涉农资金整合后统筹使用,将改变各类资金原有的管理方式、具体用途和效益目标等内容,审计部门要进一步适应新常态,转变旧观念,对符合改革发展方向、有利于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整合及统筹使用的创新举措,从审计的角度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以此推动和促进专项资金的整合和统筹使用。

三是拓宽思路,积极开展项目绩效审计。 以促进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抓住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效益审计。通过对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整合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的对比分析,发现影响效益实现的因素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办法,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的规划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和效益最大化。

四是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经过整合后的涉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审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事关重点事业发展、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项目予以高度关注。坚决查处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挤占、挪用、截留、贪污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此外,还应建立和健全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整合、虚假整合或借整合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