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05.11.2015 12:23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合力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宿州市审计局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制度规定,自2015年起,市审计局每季度向市政府及市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定期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调整情况;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及其意见建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事项。按照制度要求,近日,宿州市审计局已向市政府和市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2015年上半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此举,得到了市政府和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该制度不仅拓展了审计整改监督渠道,而且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整改成效显著。
本文来源: 审计厅
05.11.201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