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扎实开展项目审理 推动审计质量全面提升
为深入实施全省审计机关“环境优化工程”和落实“提面、提质、提效、提能”目标要求,合肥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项目审理全覆盖。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按照分阶段、分项目性质、类型、重点等要素实行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责任到每位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开展审理工作的责任感。对所有的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省审计厅业务管理办法和市局有关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全面审理,对重点的项目从审计方案的制定就采取事先审理并提出审理意见。未经审理的项目不得提交局业务会集体审定。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审计项目审理模式。 今年,市审计局在完善原有的审计项目审理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现场审理+跟踪审理+网上审理”的方式,对市公安局、市农委经济责任审计、10项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等重大项目实行现场审理、跟踪审理或网上审理,充分发挥审理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审理手段创新,大力推进计算机技术与审理业务的融合,运用审计信息化平台,通过AO与OA系统交互管理,以数字化的形式第一时间上传到OA系统供审理人员审理,进一步提高审理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审计质量管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及监督的暂行办法》、《审计查证实施办法》、《审计组审计局审计业务制度》、《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优秀主审和审计标兵评选办法等各类制度,内容涉及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审计质量管理考核等相关审计业务管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与审计准则相适应的审理工作流程制度和办法,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的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和指导,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审理时全面体现依法依规审理和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项目审理工作。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和不规范的情况,及时与审计组交换意见,对业务处室提出的合理解释意见予以采纳,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隐患及时指出,对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问题在审理意见书中如实反映,把好审计项目审理关。针对目前县(市)区审理机构、专职人员审理工作比较薄弱的情况,加强与县(市)区审计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采取业务解答、研讨培训、质量检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共同促进全市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