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审计局十制度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28.10.2014 15:45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一是建立审计立项机制。投资审计中心对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资料进行预审,符合审计条件的报局领导批准后立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的,以及资料不全的不予安排审计。
二是建立协审机构风险控制机制。2013年3月通过县招投标中心对全县2013——201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介机构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了四家机构作为协审机构。为加强协审机构的管理,制定出台了《泾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管理办法》、《泾县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协审机构、人员管理机制。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协审机构和人员及时调整。为了切断协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在经济上的联系,在财政局设立政府投资审计专户,由财政保障协审费用,从经济利益方面规范,确保廉洁从审。
三是建立资料交接机制。协审人员参与项目审计时,必须从县审计局获取审计资料,并办理资料书面交接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增补资料。如确需建设单位增补其他资料的,应当向县审计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审计局向建设单位调取相关资料转交协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被审计单位资料。
四是建立查勘现场机制。查勘现场必须有2名以上审计人员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在场。查勘结果如实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现场查勘记录单》,关键部位应留有影像资料。查勘现场由投资审计中心组织,中心人员、协审机构人员参加,协审机构人员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单线联系。
五是建立工程量核对机制。工程量核对会和协调会在投资审计中心根据需要召开,协审项目必须在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必须参加,核对后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核对记录单》。
六是建立复核机制。自审项目投资审计中心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审计结束后由其他审计人员进行全面复审;审计组长进行价款审计部分质量复核;复核结束后由中心负责人对其审计程序及其他内容进行复核。协审项目由中介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实行内部复核,中心实行三级质量控制。
七是审计任务分配,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审计人员与项目建设方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协审机构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清单控制价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与复核人员轮岗制;已连续对同一建设单位进行审计的协审单位,在协审计划安排上进行必要调整。
八是审计公示制度。项目进点时公示审计纪律,审计工作领导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审计回访。投资审计人员不论在项目审计期间或审计以后,都不得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各种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交往。对违反审计廉政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行政、纪律和内部规定的惩戒,起到警示作用。
九是启动停审机制。投资审计中心对符合停审条件的项目,由审计组提出申请,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停审审批单》,陈述停审理由,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停审通知书》,告知重新启动审计的条件、程序及相关事项。当具备审计条件时,被审计单位可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审,审计机关决定是否重启审计程序。
十是建立审计信息公开机制。在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审计职责、审计项目、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审计纪律等。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减少和杜绝腐败现象。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8.10.2014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