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做好“四个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7.03.2018 16:14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促进规范,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维护经济运行秩序,防范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适时确定财政审计监督重点。以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为抓手,以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关注财政经济运行风险、财税政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评价财政运行的质量,推动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二是正确评价政府预算执行结果。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转移支付规模、比重及分配、激励、考核,税收分享机制,政府性债务,事权和支出范围及财政支出分担机制等进行审计,评价执行结果,如实报告市政府、市人大。三是着力拓展专项支出预算审计。审查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揭示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促进建立覆盖项目立项、建设、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的资金协调管理机制。四是数据分析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利用财政联网审计数字化系统和审计模型,对积累的历史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和预测评价, 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年度的联网审计方法体系, 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方式,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有效揭示共性问题,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
关注民生,服务责任政府建设。促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公平合理配置,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关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盘活、财政资金绩效等问题,在依法对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全面监督的同时,重点关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财政资金投入的投向和结构,资金投入及时性,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促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项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促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善。三是促进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开展审计,审查和监督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用途、收支等情况,查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挪用专项资金、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促进财政收支公开透明。对外公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利用媒体和公众监督的力量,借助舆论的压力,使相关单位不断规范财政财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推动发展,服务效能政府建设。将服务型行政执法贯穿于审计全过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与服务高效政府建设并重。一是保障公共政策目标有效实现。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着力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公共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关注政策制定过程、政策执行过程、政策后期效果等方面,从源头到结果多方面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目标实现。二是促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注重加强对审计结果综合分析,立足服务宏观大局,从满足领导决策和政府管理的角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精准定位,从体制、机制上进行评价和分析,反映了机制体制的运行障碍,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机制的“漏洞”。三是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紧扣“项目”和“资金”两条主线,从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通过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手段,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定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判断,确保资金运行的现实绩效和潜在绩效。
注重问责,服务廉洁政府建设。对部门经济工作进行“问责”,对财政性资金使用进行“问效”,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促进公共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与市政府目标办、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注重从源头上剖析问题的原因,促进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二是注重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以及对拒绝整改的,建议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如实反映审计整改情况,提供相关部门作为部门、单位人事任免、奖惩考核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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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8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