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审计局三举措加强政府 投资审计协审单位管理
09.10.2015 17:39
本文来源: 审计厅
近日, 黄山市黄山区审计局2013年—2015年度政府投资审计协审单位经公开招标,有8家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中标,成为黄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单位。为了加强对协审单位的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该局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建立约谈制度。 即在公开招标完成后召集8家协审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人为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区监察局分管领导、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等,约谈内容主要是对审计质量和审计效能、标后协审单位管理、协审单位廉政提出要求。同时建立过错约谈制度,即在审计工程中发生如审计误差率(复核误差金额与正确金额的百分比首次超过5%的或审计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审计局分管领导约谈协审单位负责人,视情给予处理处罚。 二是建立考核制度。 区审计局制定了《黄山区审计局关于协审机构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协审单位的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考核内容包括审计纪律、审计质量、服务质量三项内容,并明确了奖惩办法。考核采取量化指标,即过错扣分,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结果运用与审计项目安排挂钩,对年度考核前四名的优先安排大项目审计。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区审计局与协审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和委托审计协议书,明确规定区审计局与协审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如:对协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其审计人员被举报接受被审计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宴请、娱乐消费或财物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协审资格;对审计误差率高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协审资格。
本文来源: 审计厅
09.10.2015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