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财政资金扎紧口袋,为城市建设扎牢围栏 ――政府投资审计全力护航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大建设

04.05.2016  18:21

  近年来,合肥市大建设不断向更广的领域延伸,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如火如荼的城市大建设为我们带来了一座更加富有魅力的“美丽新合肥”,稳步而持续地推动着庐州古城向“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日新月异的蜕变。为了确保政府投向城市建设的资金安全、高效地花在刀刃上,市委、市政府在大建设伊始,就将审计监督纳入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体系。多年来,市审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大建设的监督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履职,全力护航合肥市大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2011年初至2015年底,市审计局共完成单项工程价款审计4176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309.79亿元,核减投资额16.83亿元,为全市大建设财政资金的使用扎紧了口袋,为城市建设扎牢围栏。

全面覆盖+全程跟踪,织牢审计监督网

根据合肥市大建设“6+1”管理制度的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拨付工程款前都必须经过审计。为此,市审计局每年的“大建设”项目审计计划都将符合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审计任务,扎实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对建设项目的合同、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进行监督,并督促完工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同时,对轨道交通、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科大先研院等项目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广、隐蔽工程多的重大建设项目,市审计局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过程管理及投资控制、竣工决算、投入运行情况及投资效益等方面开展全程动态审计监督。审计的足迹从星罗棋布的城市绿地到盘龙交错的高架路网,从纵横交织的轨道交通到规整有序的安居工程,从湖光山色的环湖大道到人文汇集的科研基地,渗透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不断织牢了密致的审计监督网络,扎实推进了审计监督对合肥市市级大建设投入资金有深度、有力度的全覆盖。

严肃整改+推进改革,提升审计作用力

发现问题是为了纠正问题,更是为了推动工作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在不断强化大建设审计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力度。市级层面建立完善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备案销号制度,由市政府督查整改工作,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到位,市审计局建立了“台账记录、专人跟踪、逐项督改、专文呈报”的整改督促机制,推动大建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市审计局积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和建议,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成本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全市建设规模和成本管理的规范,推动市大建办出台了《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和轨道交通、环巢湖等重点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而加强了全市工程的变更管理,并促进有关部门完善了城市绿化、小额工程招标、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合肥市大建设管理制度的创新完善。由于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大建设工作的规范程度,市级建设项目的平均核减率由“十一五”末期的12%降到4%左右,不断提升了财政资金的绩效。

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夯实审计质量线

向管理要效能、以管理促质量是合肥市审计局在大建设审计工作中始终秉持的理念。“十二五”期间,该局坚持采取“制度+科技”的管理手段,不断推进对审计行为的精细管理。2011年以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制度规定,该局立足合肥实际,针对市级投资审计工作整体工作、具体重大项目等不同层面的管理要求,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合肥市市级投资大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并修订和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内部规范制度,实现了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三大投资审计方式的全口径管理,和资源调配、任务分配、审计操作、决策执行、经费管理、评估考核等业务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同时针对轨道交通、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审计工作特点,量身定制了相关的审计操作规程、细则等制度,实现了对大建设审计工作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精细管理。为确保制度的扎实执行,该局在全省率先研发使用了“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积极适应了大建设审计项目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全等特点对审计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采取信息化的技术,对所有项目的审计过程进行全过程实时动态管理,增强了各环节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了审计效率、规范了审计行为、提升了审计质量。

夯实责任+高压监管,严防审计灯下黑

工程建设领域是廉政风险高发地带,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责任重大。合肥市审计局在当好免疫系统的同时,不断强化审计人员对腐败同样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的客观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政风建设和廉政纪律的要求》,制定执行了《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和《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及监督的暂行办法》,在全局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建设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监督层层到位。在日常管理中,在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审计现场巡查工作,通过不打招呼、不固定时间、实地查看、现场问询等方式直接了解和掌握审计组执行“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纪律等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建立推行了“教育预防在先、明查暗访跟进、严肃查纠有力、通报警示于后”的作风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好警示教育、堵漏防疏和关口前移作用,大力营造廉政建设氛围,用作风建设监督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保持对大建设审计廉政监督的高压态势。同时,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特约审计员的监督,接受巡视和各类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