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实行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06.2014  22:32

  6月20日下午,记者从安徽省交警总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将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9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要求公安、质监部门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的机动车安检机构,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

  此外,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俩除外)免检制度。7月1日起,在全省分类监管评定等次为A、B类的安检机构开通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允许办理除大型客车、校车以外的所有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2014年底前,撤回所有派驻安检机构的车管民警,推广远程监管模式,全面实行远程视频监督检验过程,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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