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院多措并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规范阳光审理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采取多项措施,努力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审理,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立审分离。对申报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立案由立案庭负责,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制作立案信息表,进入审理程序,由刑事审判第三法庭专门负责审理。
宽严相济。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案件的宽严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一是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要求,从严把握减刑幅度;对减刑前严重违反监规的案件依法撤销减刑。二是对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确有悔改”的认定,除审查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财产刑的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赔退赃等情况。三是对假释案件的审理,除审查实质要件外,还综合考虑罪犯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及矫正条件等因素,全面评估考量罪犯假释后对所在社区的影响及再犯罪的危险性。四是对老年犯、严重疾病犯、残疾犯、未成年犯依法予以适当从宽。
公开透明。推行网上公开。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裁前上网公示,自2014年6月起,对执行机关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裁前公示,公布执行机关减刑假释建议书、罪犯基本情况、刑罚执行情况、减刑假释依据等信息。对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2014年以来,该院已在网上公布3422件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四类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以及减刑假释前严重违反监规的案件一律开庭公开审理,努力实现减刑假释公开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