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 多措并举促外贸回稳向好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在金融财税支持、贸易便利化、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力促我省外贸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在金融财税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对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内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实行差额收取,财政支持保费部分直拨到承保机构。加大进出口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进一步扩大外贸订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出口退税账户质押和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建立打击违规收费工作机制,进一步减免规范进出口涉企收费。在加工贸易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抢抓国家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机遇,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主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其中,对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同时,支持企业扩大深加工结转业务,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管理,提升关联产业配套能力,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加快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明确,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推进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成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及时总结试验创新成果,并向全省复制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市申报创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导企业加快融入跨境电子商务境外物流和销售网络,对企业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海外仓”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先凭增值税发票认证信息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