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安徽省委近日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全国政协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十二届省政协的创新做法写入文件,以制度固化下来、传承下去。这是新时代我省首次以省委名义出台的事关政协工作全局的重要文件,为进一步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是什么”“怎么干”“干什么”的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导。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十八条,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协协商民主、政协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其他省份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我省人民政协工作的具体措施。
围绕人民政协新时代新使命,《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强化统一战线组织功能汇聚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力量,以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以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担负起把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全体江淮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安徽篇章作出贡献。
围绕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实施意见》对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机制、提高协商质量做出具体部署。强调市县政协工作要把协商放在重要位置,每年安排若干次专题协商活动,推动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相衔接、同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把互联网优势同政协协商特色结合起来,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围绕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的方向,创新凝聚共识的载体,面向社会传播和凝聚共识。特别强调,健全完善学习平台,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搭建常态化网络议政平台。省政协建立完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网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机制,与有条件的市县政协实现网络互联互通。
围绕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健全政协系统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健全政协机关、专门委员会向主席会议报告工作,主席会议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等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政协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改进政协视察工作,完善视察工作的选题机制、组织机制及视察成果的提出、采纳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政协调研工作年度考评机制。
围绕更好发挥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政协委员政治责任,强化政协委员担当作为,加强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完善政协委员提名和监督。落实住乡镇(街道)的县(市、区)政协委员召集人制度。委员年度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委有关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及本人通报反馈。
围绕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政协党组要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形成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合力。选优配强政协领导班子,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力量配备,落实工作人员承担专门委员会日常事务,解决“一人委”问题。强调政协党组要落实党对政协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人民政协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省政协完善委员全部编入专门委员会、建强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专门委员会委员小组、建立专门委员会委员党小组、建立健全委员联系机制的“一入四建”工作,示范引领全省各级政协推深做实党的建设工作。(记者 聂扬飞)
[ 编辑:蔡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