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实施十个常态化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为牵头做好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宿州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标准,下大力气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严防市场乱象“回潮”。同时树立长期创建的思想,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十个常态化”,落实分工负责制、督促检查制度,突出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竭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农贸市场值班常态化。坚持市场值班制度,要求各市场(特别是室内市场、较大市场)必须设置服务台,采取所长带班、管理员值班,对市场实施巡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保洁,确保市场有序、卫生达标。
二是主体资格检查常态化。辖区路段实行包保责任制,定期开展证照的“查无”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市场各类门点经营者持照和悬照率达100%;有主办单位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固定摊位经营户持证、持照率100%。
三是文明经营户评比、推荐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个体和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经营户的教育活动和“文明经营户”推荐、评比工作,弘扬正气,促进市场整体文明经营程度的整体提升。
四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常态化。积极开展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和抽检抽查,确保市场无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是“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监管工作常态化。严格按照示范街的创建标准,开展日常监管,督促商户遵章守纪,确保证照、店堂广告、商品质量和文明经营等方面全面达标。
六是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积极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完成学校周边环境、黑网吧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七是文明创建包保和督查工作常态化。切实加强领导,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周到基层单位、市场协助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并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标准督促责任单位查漏补缺,限期整改。
八是文明创建志愿者活动常态化。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志愿者日活动,并以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日活动为起点,倡导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的理念,号召全体职工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
九是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常态化。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内没有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居住点、聚集点。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违法行为。协调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传基层预警防范机制。
十是创建调度会议制度常态化。在包保和督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创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有序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