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积极开展“代表委员”看执行活动
安徽法院网讯 “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走近社会,贴近民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促进阳光司法,11月27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天参加案件的现场执行活动
早上7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18名法院干警分成两组,一组赶赴七里塘、永康、炉桥等乡镇,另一组奔赴程桥、西卅店、张桥等地开展执行。当天驱车来回奔波300余公里,共对15件案件进行了执行。经过执行法官明法释理的思想工作,和摄于法律的威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共有4件案件当场履行完毕,执行到位5.95万元,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另对4名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活动中,为了考量执行的社会效果,法官们还和代表委员们将执行案件向后延伸——对一起执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执行回访,收到了当事人全家和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踏着夜幕,执行干警又驱车来到了最后一站——几十公里外的长期躲避执行的单昌清家。面对突然造访的法官,单昌清的父亲颇感吃惊:“我儿子跟媳妇离婚后到上海打工,到现在没回来。你们今天来还是为那事?”,但看到法官们泥泞的双脚,听到他们细致入微的话语,老单便有了些许感动,态度有了些变化:“你们放心,我一定想法联系儿子回来解决事情,不行就带着还,就冲你们为我家事这么晚还跑来!”。走出老单家门,时钟已指向了7:40。大家感到有些疲惫,但心里却轻松畅快!
今年以来,定远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亲临庭审、执行现场,让群众贴近了解法院、零距离见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的同时,积极助推阳光司法,彰显法院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