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

09.03.2016  17:25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定远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

  一、强化合议庭建设。该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合议庭,集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还邀请一些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在审判权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对妇女儿童犯罪打击力度。定远法院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定远法院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地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让妇女儿童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

  三、保障妇女维权“绿色通道”畅通。耐心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机制,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等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针对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现象比较普遍及审判方式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了法制宣传力度,帮助妇女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宣传法院正在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二是强化庭前指导,提高女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强化庭审指导,提高女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能力。对于当事人无权收集和无力收集的证据,由法院依职权收集,并交双方当事人质证,根据质证情况予以判决,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三是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帮助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鼓励广大妇女反对家庭暴力,在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到法医门诊进行鉴定,以保存证据。通过宣传,使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诉讼中的举证、质证能力普遍提高,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自2013年以来,定远法院通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上街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集中普法8次,受教育的妇女群众2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