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对农村敬老院管护体制进行改革创新

02.08.2016  20:44

    如何才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敬老院管护水平,有效提升五保人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始终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定远县民政局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试点”总结经验、“促转型”创新模式等方式方法,对农村敬老院的管护进行了全面的探索和运用。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近年来,定远县充分利用农村敬老院建设是全省33项民生工程这一重要契机,积极配套土地、规划、地方资金,将全县22所农村敬老院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维护”等方式,全部进行了更新改造,基本实现 了“六有”即有围墙、有生产基地、有大餐厅、有标准化两层楼房、有医疗室、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是选准配强管护人员。在县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县民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达成一致:第一,农村敬老院的院长配备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年龄不超过60岁、文化程度不低于初中毕业、要具有三年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经验、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第二,其他管理人员配备也要具备四个条件:身体健康,不得有慢性病和传染病;吃苦耐劳,要24小时全天候吃住在院里;年轻力壮,原则上不超过55岁;有一定文化,原则上要初中毕业以上。第三,在配备选用程序上:由乡镇提出候选人员,提交县民政局考核,试用半年以上,再次考核后,签订一年工作合同。

      三是大幅增资并列入绩效考核。县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将农村敬老院院长工资从原来的每月6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月500元,增加到1400元、1200元,增幅超过100%。同时规定,院长和管理人员工资实行绩效制,拿出25% 进行绩效考核。每月由县民政局和乡镇组成联合考核组,对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合格的全额发给工资,不合格的,除了责令限期改正外,、视情扣除绩效部分的工资。

    四是实行末位淘汰。对农村敬老院管护情况实行每月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评。对综合考评后三位的乡镇敬老院,不再与院长续签下年工作合同,因工作失误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的管理人员予以辞退。

    五是积极向社会化转型。定远县以乡镇为主体,民政局为指导,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转型,整合资源,走公办民营、公私联营、打捆托包等改革之路。目前,已有连江、范岗、定城等六个农村敬老院与社会企业或者私营业主在具体 洽谈中。

    六是努力探索PPP模式。定远县民政、财政、卫计委、残联、乡镇等多家多次就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敬老院管护,特别是五保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和失能、失智人员的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联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广泛与私营和民营企业接触,突出医养结合,全面系统地联络社会资源,参与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力求通过改革创新,打造出新形势下的高品质的农村敬老院,将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上报单位:定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侯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