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政策落地 严把关口
自2014年6月16日起,按照央行规定,凡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可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以来,央行二度“定向降准”。
此前的4月25日,央行已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定向支持“三农”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及融资贵问题。
第二次“定向降准”政策出台后,市场反应如何?审批效率能否保障?各地执行标准是否统一?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和采访。
覆盖面广 指向明确 可操作性强
专家分析认为,与4月25日的政策相比,6月16日这次“定向降准”凸显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此次“定向降准”将4月份参与降准机构排除在外,但覆盖范围包括了全部商业银行。其中,大约三分之二的城商行、80%的非县域农商行、90%的非县域农合行以及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达到了政策标准。此外,降准范围还涵盖了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二是政策指向更具体明确。此次“定向降准”精准着力,意在促进信贷结构调整,促进资金流向“三农”和小微企业,把支持小微和“三农”作为具体考核金融机构标准,政策意图十分明确。
三是考核标准简洁明了,具体操作更简单易行,注重实际效果。很明显,此次政策制定,在坚持宏观审慎原则的基础上,更多关注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更多关注稳健经营指标。操作上明确要按照“两条标准”划定机构范围,降准简单易行,突出审核管理效率,也有助于审批的规范严格。
考核标准简洁明了 政策执行快捷高效
以往实行全面降准政策,具体执行时比较好操作。此次“定向降准”存在确定机构范围、审核机构是否符合享受政策资格等问题,自然引发市场对审批效率问题的关注。
据了解,人民银行总行授权分支机构严格按照总行政策规定,对属地法人机构是否符合资格和标准逐一进行确认,并在实施日之前通知达到政策标准的金融机构。
记者了解到,6月9日,在获悉央行决定实施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消息后,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迅速按照总行规定的统计数据口径和要求准备测算基础数据,严格实施考核。6月12日,重庆营业管理部当天即向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转发了总行通知,并传达了政策意图和考核标准,要求金融机构以客观、真实的数据为基础,严格比照考核标准对达标情况进行测算,并将自测结果报备营管部。
与此同时,重庆营管部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测算基础数据表,以法人机构为单位,以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本外币涉农贷款、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数据为基准,认真测算评估了辖区法人金融机构“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并严格按照满足“符合宏观和微观审慎经营”、“‘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两个标准实施考核。
此后,在将银行自测数据与营管部考核结果核对一致后,营管部对辖内考核达标的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5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自6月16日起实施“定向降准”,同时按要求将相关数据和名单报备总行。
在杭州,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接到总行有关通知后,及时转发文件,并仔细对照总行政策标准,将金融机构上报材料和数据与调统部门数据核对,最终确定宁波银行、嘉兴银行等全省39家金融机构(其中包括32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金融租赁公司,6家财务公司)适用此次“定向降准”政策。
“早一天让政策落地,就能够早一天让资金进入支农支小的需要领域,也就有利于更早一点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总行的政策意图,实现政策效果。”人行杭州中支货币信贷处处长陆巍峰表示。
“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出了什么成效”
对于“定向降准”是否会出现各地政策执行宽严不一问题,人行哈尔滨中支货币信贷处副处长王舵告诉记者:“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王舵告诉记者,按照总行要求,各地在审核机构资格时,一是坚持宏观审慎标准,二要坚持公开数据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统计数据。只要严格按照这两项要求,政策执行上就不会有大的偏差。
事实上,伴随着第一次“定向降准”政策落地,央行就对各分支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对体现央行政策严肃性和公信力的重要意义,第二次“定向降准”的金融机构应同时满足“符合宏观和微观审慎经营”、“‘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标准”两个标准。其中,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采用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统计数据,不得人为调整。
同时,央行还要求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做好此次准备金调整复核工作,对辖内全部金融机构相关基础数据、测算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和结果准确无误,并督促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提供客观、真实的统计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此次降准,我们严格坚守总行确立的‘上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标准,坚持两条‘红线’都符合的原则。采用的是从我们调查统计部门出来的数据。”陆巍峰告诉记者。
“金融机构此前取得的支农、支小成效,是能否获得‘定向降准’政策支持的唯一确立依据。也就是说,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了什么成效。”陆巍峰称。
“我们辖内采用的都是2013年的既有数据,并严格按照总行要求进行操作。”重庆营管部货币信贷处副处长古旻告诉记者,“定向降准”后,重庆营管部对辖区内全部金融机构相关基础数据、测算情况进行了复核,数据真实有效、结果准确无误。同时,还对加强后续督导考核进行了及时跟进,向金融机构明确了下一步加强信贷投向的检查和督导、定期实施考核和评估等政策措施。
“据我们初步测算,此次政策实施后,可直接增加辖区金融机构可贷资金30.27亿元,为支农支小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古旻表示。
另据了解,目前杭州中支已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分支行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的检查和督导,及时上报“定向降准”政策效果。下一步,杭州中支还将加强对“定向降准”政策的成效评估检查,并按照总行要求,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考核,按是否达标对其差别准备金率进行动态调整。
审批严格规范 挤压政策寻租
对于“定向降准”,有市场人士质疑对获得降准机构的资格认定,认为需要进一步强化监测、保障机制,防止权力寻租。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政策的标准是明确的,数据是金融机构既有数据,所以权力寻租的空间几乎不存在。
“从数据分析情况来看,商业银行所报数据与会计部门统计数据是一致的,二者也是相连通的,从技术上讲是不会出错的,也不可能随意更改。因此,数据上所谓‘商量’、‘沟通’的空间几乎是不存在的。”古旻告诉记者:“而且,金融机构所报的是截至去年底的数据,现在要改也来不及。”
与此同时,记者也从商业银行方面进行了调查。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求,该行6月11日填写了《广东省深圳市金融机构测算基础数据及政策适用情况表》,表内提供了该行资本充足率、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本外币贷款余额、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人民币贷款余额,以及相关指标比年初增量数据。据此计算,2013年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为33.3%,当年增量占比为99.9%。
该负责人表示,报表中资本充足率数据来源为该行向银监会报送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其他均为该行向人民银行报送的金融统计报表数据(分别为2013年初及2014年初报送报表)。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为监管口径,含国标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以及个人经营性贷款。(记者董建华、沈杭、李林森、杜冰亦对此文有贡献)
“6月12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电话通知我行符合降准标准,6月13日再次电话通知本行自6月16日起执行下调0.5个百分点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7.5%),正式通知已同步发出。在此期间,我们并未补充其他材料。”上述招行负责人称:“我们报送的指标数据均为历史报送人民银行的正式数据,并非临时计算并提供,不存在修改空间。”
遂宁市商业银行也是此次“定向降准”中的一员。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遂宁市商业银行每月及每季度都需向当地人行中支上报常规性数据,其中就包括小微信贷情况等具体数据。除了这些常规性数据的上报之外,在接到“定向降准”通知之前,该行没有接到过提交审批材料或数据的要求。
“是否在降准范围内,肯定是根据之前提供的常规数据测算,这意味着是否在‘定向降准’范围内不可能存在可沟通和修订的途径。”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的多地城商行情况基本与遂宁市商业银行类似。
两次降准落到实处 助力经济效果可期
“两次‘定向降准’均为货币政策的微调整,并非全面宽松,主要目的为促进信贷结构调整,促进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中需要支持的领域,引导资源流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其关注点在于精准着力,体现了结构性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意图。”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支向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纵观两次“定向降准”政策的实施,尽管影响程度不同,但政策效果十分明显。4月25日第一次“定向降准”,虽然只涉及虎林、东宁、友谊3家规模相对较小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对全省农村金融市场影响有限,但对虎林、东宁、友谊这3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及当地市场的杠杆效应十分明显。
“原因是这3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自有资金相对不足,本身规模小,但承担的支农担子却十分重(特别是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而此次下调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平均为这3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释放约0.5亿元的流动性,对其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加大支持‘三农’力度提供了直接帮助。”哈尔滨中支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6月16日第二次“定向降准”政策对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经济产生的影响更加直观,一是纳入降准范围机构种类多、范围广。哈尔滨银行、大兴安岭农商行、黑河农商行、伊春农商行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本次降准政策;二是影响大。截至6月20日纳入降准范围的6家金融机构年初以来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全部地方法人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总量40%。这无疑增强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力度。根据连续多年的监测和对金融统计数据的核对,哈尔滨银行、村镇银行(22家)、省农村信用社系统(75家农信社、6家农村商业银行),无论从存量还是从增量上来看,对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比都达到或超过70%。
(责编:张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