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和黑龙江省档案局联合制定下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细则

14.10.2014  12:4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14日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龙江森工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天保工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细则〉的通知》(办天字[2012]8号)精神,结合龙江森工实际情况,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与黑龙江省档案局以黑森联[2014]3号联合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细则》。(龙江森工天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