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司法局官解说《何以笙箫默》 称边追剧边普法
28.01.2015 19:54
本文来源: 合团
近日,由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在各大卫视热播,掀起了一阵追剧的风潮,剧中更涉及了多个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搭着这部热播剧的顺风车,合肥一名律师在@合肥司法行政的微博上,针对剧情中的多个法律问题,给大家普及了多个法律常识,涉及到“物品所有权”“债务纠纷”等等。无独有偶,六安交警也抓住这部热播剧的机会,以剧照重新配上文字的方式,诙谐幽默地和网友们聊了聊“春运攻略”。这种利用热播剧来讲解法律知识、攻略的方式,有网友表示,“也是蛮拼的。”
利用热播剧普法长微博图文结合 今年1月16日至今,在@合肥司法行政(合肥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上出现了多条关于“大司兄追剧普法之《何以笙箫默》系列”话题的微博。 记者注意到,这些微博通过电视剧截图的形式对电视剧中出现的多个法律问题加以点评,并给网友们普法,涉及的法律知识包括“伪造照片侵犯名誉权”“物品所有权”“照片著作权”等等。 近日,这些利用热播剧普及法律知识的微博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评论和转发。 1月26日,@合肥司法行政又发布了一条微博,点评了一个剧中问题。这条图文微博首先回顾了电视剧中的情节:主角之一的应晖给女主角默笙办了摄影展,男主角何律师立即让默笙签署了摄影著作权的维权代理协议。紧接着微博用文字形式对“应晖给默笙办摄影展是否侵犯了默笙的摄影著作权?”这一法律问题涉及的著作权法进行了解释。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合肥司法行政在微博上利用《何以笙箫默》来普法的第五条微博了。 “这个问题关系到两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会用专业法律条文给大家解读。”1月27日上午,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与这些微博的原创作者取得了联系,她就是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静。 林晓静听说这些“追剧普法”的微博受到广大网友的欢迎,还被大量转发后,觉得很开心。“用这样的方式普法,大家容易接受,作为律师,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她告诉记者,利用热播剧普及法律知识的想法主要源于在《何以笙箫默》播出期间,曾有一些博友留言询问里面的相关专业法律问题。受合肥市司法局官微管理员委托,她便开始对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责任编辑: 李静本文来源: 合团
28.01.2015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