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要帮她成为“网红”
27.10.2016 07:3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来源: www.ahga.gov.cn
随着网络直播成为一种时尚而被人青睐,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一虚拟世界,想方设法实施诈骗。安徽省芜湖市的女孩小倩就因为在网络上进行个人直播想赚取“粉丝”人气,中了圈套,被骗7000元。
小倩是95后女孩,年轻、单纯、漂亮,平时喜欢在网络上进行个人直播,以博取“粉丝”喜欢。7月28日晚上,小倩像往常一样打开某网站,上网登录直播平台后进行直播。忽然,有人主动跟她联系,自称是直播平台网站的官方工作人员,说她虽然形象好、表现也不错,但人气不足。小倩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回复说:“是的,我怎么才能提高人气啊?”对方见她表现出想提高人气的愿望,接着说:“我们可以帮你实现成为网红的目标,但你要缴纳一笔费用。”对方告诉她,需要7000元。
小倩有些犹豫了:自己还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多少收入,很难拿出这么多钱来。对方看出小倩的心思,不断鼓动她:“有了粉丝就有了人气,如果被哪个娱乐媒体关注,你今后的前途无量,现在花这点钱值得啊!”小倩被对方的话说动了心,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了7000元。
接下来,小倩发现自己的“粉丝”并没有增长,也没有任何娱乐媒体找自己,再跟那位“官方工作人员”联系,却发现对方“失联”了,小倩这才发觉被骗。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分析▲▲▲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熟悉网络直播平台操作,针对受害人追求“粉丝”人气的特点,从而顺利地实施诈骗。
此类案件中,受害对象群体具有特定性,以从事网络直播的主播为主,基本是涉世未深、追求时尚、缺乏辨别能力、易上当受骗的年轻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各大网络直播平台搜寻诈骗对象,冒充“官方工作人员”与受害人聊天,用“保证能够赚取人气”为幌子引诱对方上钩,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对方向指定账户汇款。一旦诈骗成功,嫌疑人便立刻消失。
民警支招▲▲▲
徐沛沛(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所长)
一是增强用户的法律认知度。公安机关要根据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段和特点,采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上警务室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用户揭露此类诈骗伎俩,增强直播平台用户的法律认知度。同时,公安机关与相关网络直播平台加强沟通合作,在直播平台页面上设置提醒窗口,通报此类案件诈骗形式,提醒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上交友时保持警觉和辨别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机制。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中,及时掌握网络直播平台相关操作过程、分析此类诈骗发案规律,做到线上线下联动侦查,全力破获案件,为群众挽回损失。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直播网站的监管,开展网上巡查和信息收集,发动群众举报相关线索,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直播平台安全的环境。
三是提高用户自我防范意识。用户要提高分辨真假的能力,不轻易被各种“美好的承诺”而迷惑。尤其是对方提出汇款时更要留个心眼,多方咨询、确认后再作决定。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嫌疑人所用的电话号码、微信、QQ及其他聊天账号、记录及银行账户等相关线索,协助警方侦查破案。(本报记者钟仓健 通讯员张红 祖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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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6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