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芳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6.05.2014  23:11

同志们:

为了深化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不断完善我省场所的登记管理工作,省宗教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在国家宗教局的指导下重新制定两类场所区分标准,并在滁州进行换证试点的基础上,今天在这里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证工作。等一会,曙生副局长将对这次换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进行详细的解读,希望大家仔细听,认真领会,全面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换证工作的责任心

和紧迫感。

  (一)加强登记管理是深化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自1994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依法登记并颁发登记证,就成为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宗教活动的日益广泛开展,随着《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对于登记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为严格而紧迫的要求。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作部门不断完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可否认,少数地方依然存在着场所底数不清、登记不太规范等现象,影响了国宗局开展的一些专项工作,如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随着2004年登记年检制度的取消,对场所的登记管理由集中年检变为日常监管,可能对部分场所的变化发展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掌握,深入了解。为了健全和完善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全面、系统地掌握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不断提升宗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在过去全省建立台账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并为正在进行的寺观教堂法人地位立法调研做好准备,我们有必要开展一次对全省场所的全面摸底核查工作,摸清实有场所的底数以及发展变化情况,以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二) 加强登记管理是简政放权,落实分级管理责任的需要。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寺观教堂由省宗教局审批,固定处所由各设区的市宗教局审批,县级宗教工作部门负责登记管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将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活动开展规模、自我管理能力等差异,分类进行管理,既是基于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实际考虑,也是基于宗教工作部门工作现状的考虑。实行分类管理既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又有助于互相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科学、系统、准确地区分分类,是简政放权、落实分级管理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场所分类标准不清晰,必然影响分级管理责任的明确和落实。今年,省宗教局充分调研、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对2008年的区分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首次明确了区分两类场所的面积等标准,这对于严格依照区分标准和管理规定,组织好对场所的区分界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省宗教局还将继续研究分级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把对寺观教堂的管理作为主要职责,兼顾对市县审批和登记工作的监管。

(三)加强登记管理是落实国家宗教局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宗教工作的需要。

通过近两年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基层的宗教工作干部应该有所体会,《登记证》在场所开展日常活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准印证,到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拆迁安置补偿、处理财产继承纠纷,无一不需要以《登记证》作为凭据。登记证是宗教活动场所证明组织身份、证明财产归属、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的至关重要的法律凭证,登记发证工作影响到整个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推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严格管理。

今年年初,国家宗教局部署了规范场所编号和基础数据统计两项重点工作,均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同时开展了寺观教堂法人地位立法调研,与场所的审批登记工作也是息息相关。目前,我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编号不太规范,各地不统一,尤其是对于部分区划调整的地区,影响了工作开展,不符合国家宗教局的规定,将无法录入国家宗教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我们决定以落实工作为契机,开展包括信息统计、界定类别、规范编号“三位一体”要求在内的换发登记证工作,以夯实宗教法治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宗教工作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推动宗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加强登记管理是锻炼基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需要。

宗教工作归根结底是“”的工作,国家及省各级工作部门的决策部署,归根结底还要靠基层宗教工作干部来认真落实完成。基层宗教工作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但是受种种条件制约,学习和培训机会相对较少。个别地方还停留在“口袋帐”“人脑记忆”的工作状态,对电子登记台账的建立和运用不够熟悉,需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指导和培训。对于如何区分和登记两类场所,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少数基层干部也是概念不够清楚,把握不够准确,对属地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省宗教局希望通过这次统一换发登记证工作,推动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培训,通过各个环节的工作指导,充分锻炼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学习条例、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换证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本次换证专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我们要通过换证工作,努力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是 通过逐一上门核实,全方位对照有关法规逐一检查、核实全省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各方面的情况,建立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准确无误的“一本清帐”;

二是 通过全面统计基础信息,建立起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信息、档案资料数据库,搭建一个科学准确的基础信息平台。

三是 全面换发新的登记证,纠正以往登记证填写中不准确、不规范的基础信息,使全省的登记工作呈现一个新的工作面貌。

四是 通过换证工作的实践,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一次依法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的培训和锻炼,打造一支精通登记业务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五是 通过换证工作,绘制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分布的一张准确电子地图,全面掌握分析全省场所分布布局情况,为今后科学进行设立审批、研判工作情况提供准确依据。

总而言之,我们要通过此次换证专项工作,努力达到以下4个工作目的:规范管理、搭建平台、锻炼队伍、加强工作。

(二) 具体 工作任务。

  此次换证工作的总体方案,待会罗局长还要跟大家详细介绍。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总体可以概括为“ 三项任务一个要求”。三项任务 是:

1.分清合法非法。就是要对统计在册的60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清哪些经过了合法的审批登记手续,对没有办理合法审批登记手续的场所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分清合法非法的主要依据就是2005年的宗教活动场所统计台账和2005年之后新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台账。

2.分清场所类别。就是要按照两类宗教活动场所新的区分标准,对现有的合法场所进行重新分类,以利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科学规范管理和其他各项宗教工作的贯彻落实。需要强调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区分标准是综合性的,一共是六条,要严格把握,全面贯彻。

3. 统一换发登记证 。换发登记证的主要原因,是编号不规范、不统一,不能录入国家宗教局的基础信息库。同时,从调研情况看,各地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在其他方面填写也不够规范,比如有的场所名称填写成“某某管理小组”,有的发证机关盖的是“两会”章,等等。各地要通过这次换证,确保登记证的规范编号、规范填写。这次我们花大力气组织了换证工作,印制了新的登记证,切不可因填写方面的失误,影响了前面整个工作的辛苦成效。

一个要求是深入细致

深入”就是要上门核查。上门核查是保证三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的保障,也是此次换证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只有开展深入扎实的上门核查工作,才能确保数据准确,才能及时收回旧证。希望各市能结合中央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实地,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开展好上门核查工作。滁州市的同志们在先行试点工作中,对于如何开展好核查区分工作积极进行探索,趟出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工作开展得很有成效,等下乐琴局长和全椒县的季局长还要给大家做经验介绍。希望大家认真听,仔细思考,回去后制定好上门核查的时间步骤,不搞形式主义,不摆官僚作风,组织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上门核查工作。

细致”就是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这次集中统一换证的成果,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其他各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扎实细致的工作,对每一个办理过审批、登记手续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确保做到了解发展现状,确保做到恰当处理,该换证的换证,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登记的撤销登记;对每一个拟同意登记换证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确保做到说得清审批登记情况及其历史沿革,确保各项基础信息都准确无误,并予以恰当分类。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换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

  对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是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及登记管理、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省宗教局今年把换证工作作为今年开年头等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工作组,由我任组长,曙生同志、东亮同志和家跃同志担任副组长,对换证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制定了换证工作方案。今天把各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都请来开会,并且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也请来参加,充分体现了省局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市、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的人力,专门开展核查区分工作。各级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重心下移,确保换证过程顺利进行、没有错漏。我们考虑,此前办理过审批登记手续的宗教活动场所,如果在这一次统一换证过程中遗漏,今后原则上将不再予以承认;确实需要审批登记的,按照筹备设立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程序要求,重新办理手续。

  各市回去之后,要尽快组织对各县(市、区)宗教局和宗教团体的动员部署和培训,把省宗教局的部署传达到位、讲解到位,部分没有成立宗教团体的县区,可以把重要宗教场所的管理组织负责人纳入培训范围,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省宗教局的换证方案,认真制定出动员培训、上门核查、区分界定、统一编号、上报表格各阶段任务的时间步骤表,高效有序开展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尽力克服人力、经费各种困难,切实做好上门核查的保障工作。省宗教局也决定在整个换证工作结束后,也准备以一定的方式,对换证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二)加强引导,集中推进。

  正确区分两类宗教活动场所是分级管理、分类规范的前提和基础,登记证规范统一编号是国家宗教局的统一要求。各地在开展换证过程中,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影响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对存在矛盾纠纷等疑难问题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研,亲自决策,防止因工作简单化加剧矛盾;矛盾纠纷突出、一时难以协调的,也可以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情况,暂缓换证,不激化矛盾。

  配合宗教工作部门做好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核查登记工作,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责任,也是他们的义务。各地在区分核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组织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认识换证的必要性,积极支持换证工作,到宗教活动场所实地考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分类的过程应当邀请宗教界人士参与,两类场所的分类意见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及时地让宗教界人士广泛知晓。对各地申报的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省、市两级宗教局在予以批准之前,分别在各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定时间。省宗教团体要积极参与这次集中统一换证的工作,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思想引导、解疑释惑的工作,当好化解疑难问题、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

(三)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为了帮助各地搞好这次集中统一换证工作,省宗教局成立了四个指导组,分别由宗教一、二、三处和政法处组成,由省宗教局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了解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地予以检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参与疑难问题的研究决策,发现普遍问题要向省宗教局换证工作小组及时反映,共同研究,统一口径;三是对各地申报的拟登记为寺观教堂的场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现有台账上没有的场所,以及名称有较大更改的场所,应当逐一深入了解,严格审查;四是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宗教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

  省宗教局指导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完成指导任务。指导组的每一位同志都要进一步学习领会换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做政策业务的明白人。要深入一线,保持深入扎实、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和克服“四风”的践行者。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今后,如果发现某地换证工作存在明显失误和严重问题,特别是带来不良影响的,指导组有关同志要承担连带责任。

(四)如期完成,确保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涉及到全省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涉及面广、规范度强、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但是因为前期已经开展过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地对本辖区场所的基本情况已经有了一次全面的摸排统计,对哪些场所登记情况较好,哪些场所问题较多,已经心中有数,给我们下面的换证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各地要注意加强调度,统筹合理安排好时间,对于情况确实已经非常熟悉的,可以直接填报表格;对于情况不太熟悉甚至多年没有去过的,一定要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核准一个,填报一个、区分一个,按照先易后难、先集中后个别的原则,分期分批完成核查区分工作,确保按步骤要求完成集中统一换证各项工作,不延误国家宗教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五)动态管理,加强监督。

  各地要以此次换证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广大宗教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宗教事务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按照“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保护合法场所,打击非法场所,挤压非法空间,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这次集中统一换证后,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各市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审批管理权限,省宗教局只作宏观指导,固定处所的登记证将由市宗教局管理,省宗教局不再统一管理;各市宗教局要进一步完善固定处所审批登记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切实促进固定处所审批登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各县(市、区)宗教局要切实履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职责,依法把好登记审核关,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对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今后要探索实行公开挂牌制度,更加有效地引导信教群众到合法场所开展宗教活动。

  同志们,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以夯实宗教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以基础信息库为平台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系统,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顺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做好服务作为加强管理的基础,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以统筹协调的科学方法,按时保质完成换证专项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