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四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兼职备案工作

27.05.2015  11:24

在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中,马鞍山市宗教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兼职备案工作。

 

第一步,由市宗教局根据省宗教局官网公示,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兼职备案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对,对8名兼职人员按照跨市、跨县及同县兼职等几类情况进行了疏理。

 

第二步,同县兼职的,由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与兼职人员本人见面,征求个人意见,并选择1个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主要场所,当地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步,跨县兼职的,由市宗教局协调兼职场所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分别征求本人意见,确定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主要场所,主要场所所在地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第四步,跨市兼职的,由市宗教局征求兼职人员的个人意见,确定是否将本市活动场所作为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的主要场所,并将本人意见报省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