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认真落实“双包”制度 加大扶贫帮建力度

31.03.2015  12:53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4〕10号)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全省扶贫工作统一安排,省民委(宗教局)确定石台县七都镇河口村为定点扶贫村。

 

为做好此项工作,日前,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下发通知,认真落实“双包”要求、明确责任、实化举措,明确提出要切实帮助扶贫点贫困户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在2020年同步实现小康。

 

通知要求,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委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并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包村帮扶工作。委局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村帮扶工作,要经常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协调有关问题,发挥委局资源优势,统筹各项资金和项目,确保“双包”任务落实。机关党委要与帮扶村党组织开展定期活动机制,同时指导各支部建立委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台账,开展干部职工“包户”工作,各支部要主动加强与结对帮扶对象的联系,每个支部每年至少去河口村实地走访一次,机关每周派1至2名党员干部驻村工作至少1天,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干部职工要按照包户职责,帮助贫困户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包括确定帮扶贫困户再就业、自主创业项目、达到的目标和脱贫时限等),每年走访结对贫困户不少于1至2次,并将走访情况记入结对帮扶联系手册,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本次活动同时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吃请、不扰民,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添麻烦。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完成帮扶脱贫任务的干部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予以批评和整改,确保委局“双包”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