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宗教局“四结合”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近年来,黄山市宗教局“四结合”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确保了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相结合。扎实抓好每年三月份开展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和市、区、县举办的宗教团体负责人、义工培训班,全市举办培训班20余次,参训人员700余人。宣传学习党十八大精神、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事务管理;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代表人士队伍。
二是与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相结合。重点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班子队伍建设。各区县先后制作《宗教事务条例》、人员、财务和消防等管理制度800余张,分发到各宗教场所上墙粘贴,不断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的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解决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团体组织网络、工作制度,选配好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工作,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逐步形成完善且有效的管理规章和保证机制。使其达到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目标。
三是与加强优化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相结合。组织开展整治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活动50余次,整改宗教场所电路7处,更换消防器材20余个,并将农村宗教场所列为整治重点区域,大力清理辖区卫生盲点、脏点、乱点等现象,营造宗教场所区域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逐渐规范个别宗教活动场所香客不按规定点随意燃香行为,在入口处设立提示牌,向信教群众和香客宣传文明燃香,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燃香现场,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与加强引导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相结合。以不同方式方法在全市67处宗教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救灾赈灾、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益慈善活动,共计捐资公益事业善款近26万元,捐助困难家庭、贫困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员30余人,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声誉,提升了各宗教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