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宗教局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行为准则

28.04.2016  22:00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他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近日,淮北市宗教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行为准则。

 

准则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与党同心同行,做到爱国爱教;坚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率先垂范;坚持共致团结精神,做到文明和谐;坚持规范场所管理,做到守职尽责;坚持严于自律检点,做到干净做事。

 

准则要求宗教教职人员做到五个自觉,即:自觉潜心修身,做到品格高尚;自觉抵御渗透,做到立场坚定;自觉克己奉公,做到以身作则;自觉嘉言懿行,做到正己化人;自觉行道立德,做到济世利人。

 

下一步,市宗教局将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学习准则、规范行为”教育活动,编印手册发放到每个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手中,并将准则内容制成牌匾挂在场所内,同时纳入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凡违反行为准则者,场所、个人不得参加评先,教职人员停发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