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教育局完善工作措施有效治理有偿家教
23.07.2016 10:3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日前,怀远教体局出台《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意见》,完善工作措施,有效治理有偿家教。
明确责任主体。《意见》明确了学校是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将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条件。各学校必须承担起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章制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科学精细、措施上严密有力,切实做好禁止有偿家教工作。
畅通信息渠道。教体局和各校设立举报电话或校长热线电话,在网络上开设投诉平台、校长信箱,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教体局、学校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对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投诉。
制定具体措施。各校结合实际,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的,依法研究并制定禁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家教提供制度保障。
突出工作重点。在全面禁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基础上,各校要重点查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行为、租房大规模办班行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的行为、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的行为。通过标本兼治的方式,切实收到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的实际效果。(特约通讯员:蒋玉升)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3.07.2016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