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办”印发实施意见 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帮扶单位包保机制,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定点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意见指出,实行单位定点帮扶,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实行单位定点帮扶,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帮扶单位包保机制,有利于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有利于各项扶贫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有利于帮助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干部人才锻炼党性、增长才干。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对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帮扶单位包保机制。坚持单位帮扶,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优势,把各类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坚持干部驻村,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坚持整村包保,做到帮扶单位与扶贫工作队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确保按期实现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要落实包保责任,就必须做到:扶力量,选派帮扶干部驻村扶贫;扶思路,深入贫困县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和当地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扶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扶项目,推动各类项目向贫困县贫困村集聚;扶动力,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指导贫困地区把外部帮扶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起来;扶稳定脱贫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培育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稳定脱贫防范返贫能力。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完善牵头机制,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相关工作;由若干单位联合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的,排在第一位的负牵头包保责任。建立考评制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制订完善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要纳入帮扶单位效能考核和综合考核,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