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开业
02.02.2016 11:36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根据银监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比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且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据了解,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将立足安徽,辐射全国,致力为客户打造一站式、全天候、自助化、定制化的服务体验,依托互联网,借助大数据以及基于风险模型和评分卡设置的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审批和人工介入相结合,让客户体验到更加快捷、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记者 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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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