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奖“突出贡献人才” 每人可获奖励50万元
17.10.2014 15:56
本文来源: 合肥在线
合肥晚报讯 10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激励各类人才,为打造“三个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安徽省将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今年,全省拟评选突出贡献人才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50万元。
据了解,此次评选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含中央驻皖单位)开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担任副厅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拟授奖人员不超过10人,各市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省直、中央驻皖单位可推荐1人。根据选拔条件,参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奖金等;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的一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相应的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次)主要完成人;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及安徽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者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其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在嘉奖方面,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每人奖励50万元。其中,奖金的4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60%用作获奖者的科学研究经费。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凡在评选周期内该评奖成果已获得省级奖励,其奖金已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奖励金额的,只给予突出贡献奖荣誉方面的奖励;奖金低于本办法确定的奖励金额的,补发其差额部分。
(本报记者 罗敏)
本文来源: 合肥在线
17.10.2014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