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遇到“老赖”不用打官司可强制执行

02.03.2018  12:54

  据安徽商报报道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强拆过程涉及的证据保全或都应进行公证。《安徽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来公证后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种类也将更多。《安徽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和证据保全。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获得强制执行效力,万一遇到“老赖”,债权人不用打官司就能申请强制执行。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市民或单位可通过网络、信函和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网络方式: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服务大厅”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信地址:合肥市滨湖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三楼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邮政编码:230091)。电子邮件地址:sfzbxzfzc@126.com。(刘媛媛王慧韩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