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助力绿色发展
2016年,安徽省财政根据绿色发展有关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从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发展理念等多个方面支持和引导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一是支持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2.2亿元,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奖补资金4.04亿元,支持各地燃煤小锅炉整治、扬尘治理等重点项目。安排资金2.27亿元,支持全省黄标车提前淘汰。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9.17亿元,支持全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湖泊水环境生态整治。统筹安排资金1.25亿元,支持全省土壤污染防治。
二是支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新一轮试点,拨付5.2亿元支持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建设。稳步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每年设立补偿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2亿元,六安、合肥市分别投入0.4亿元,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研究探索建立省内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试点。
三是落实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各项政策。下达4亿元支持铜陵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争取城镇污水管网中央基建资金1.3亿元,用于合肥、蚌埠等市县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及垃圾焚烧、转运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四是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省财政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出台《2016年安徽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综合考虑生态指标、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情况,按照因素法对资金进行分配测算,加大对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同时,结合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对潜山、太湖、岳西、金寨、霍山、石台等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分配下达了奖励资金,激励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改善民生工作。2016年,安徽省共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5.76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
五是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保护工程。会同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向国家推荐上报合肥环巢湖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六安大别山生态修复工程、淮北资源枯竭城市生态修复工程、黄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4个项目。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对该省整合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提出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