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06.06.2016  12:14

本报 合肥 6月5日电 (记者孙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本月起在蚌埠、宣城、青阳3地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并将根据试点经验,制定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

通知提出,要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纳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相衔接。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

据了解,安徽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的核算年度为2014年和2015年。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

试点工作从2016年6月开始到2017年5月底结束,其中,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底为第一阶段,试点地区开展有关自然资源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审核,必要时开展补充性调查,编制出2014年和2015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底为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将提交试点报告,提出修订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编制方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