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财政资金制度建设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找了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制度跟进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到哪里,扎紧制度笼子,提高资金绩效,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制度的保障力和威慑力。这是该省第一部全面推动和规范财政资金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据悉,《意见》要求做到“三个全覆盖”:流程全覆盖,加强财政资金设立审批、分配管理、审核拨付、绩效管理、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构建,建立资金运行制度的封闭链条;范围全覆盖,围绕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分项(分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不得分配资金,形成既涵盖经济建设,又涵盖社会民生的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不留死角和盲区;层级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同步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乡镇,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村财乡管、乡财县管”制度等。
具体内容上,坚持分类指导,围绕财政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操作性”,巩固原有管理制度成效,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精准度。
一是聚焦身份识别,建立“制度+科技”的防控制度。凡补助到企业的,一律要求企业提供法人组织机构代码,通过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申报;凡补助到个人的,一律要求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信息,做到发放精准、对象真实、数据可查。建立信息联审机制,综合运用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补助对象工商信息、税务信息、外贸信息等进行联审比对。
二是聚焦公开透明,建立 “墙上+网上”的公示制度。所有分配到乡村的财政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同步公开资金制度、分配结果等信息,做到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实行“墙上+网上”公示管理,财政资金在乡镇服务大厅、村务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常态化公示的基础上,同步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网上公示,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细化财政资金公示内容,对涉农补贴类财政资金,公示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重要信息;对补助到企业或其他补助到个人的财政资金,汇总公示政府补助资金总额、补助项目、补助标准等重要信息。
三是聚焦绩效评价,建立“目标+结果”的运用制度。完善绩效预算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同步审核绩效目标、同步批复绩效目标;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责任落实机制、无项目资金支出台账、审计反映突出问题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暂缓拨付资金、减少预算安排、撤销调整项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处理,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意见》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建立“零容忍”机制。一手抓制度规范、一手抓纪律约束,将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各个主体纳入财经纪律监察范围,增强财政资金监督的威慑效果。对私设“小金库”“零容忍”。对违规举借债务“零容忍”。
同时,严实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此外,严格责任约束,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将财政资金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财政资金制度建设和执行责任的考核管理;实行奖优罚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