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行政复议“民告官”有错必纠
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10年来,我省坚持复议为民,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四中全会部署,我省将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新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说。
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应受尽受。不论是口头申请还是书面申请,只要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全部受理。 2009年省政府开通网上行政复议申请系统5年来,收到网上申请占同期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7.3%。一些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网站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各地普遍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引导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10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930件,决定受理37559件,受理率达87.4%。
创新审理机制,坚持有错必纠。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对疑难复杂或群体性行政争议,推行听证审理方式,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广泛运用案前协调、案中调解、案后疏导等柔性手段钝化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案件办理坚持有错必纠,在办结的36216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6294件,直接纠错率为17.4%;通过撤回申请、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6197件,间接纠错率为17.1%,两者相加,综合纠错率为34.5%。
完善复议制度,建立协调机制。10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先后制定安徽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调解和解办法等多项规则,出台深入推进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不断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作机制,与各部门先后就工伤保险、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热点问题建立协调合作机制,统一案件处理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试点统一审理,提升办案质量。马鞍山、黄山、宿州等市相继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在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和一个行政复议机构”改革目标,一些市集中部门行政复议权,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送达”,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
依法出庭应诉,直接回应诉求。省政府出台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意见,各市先后出台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规定,直接面对原告并回应其诉求。六安市建立政府与法院协作联动机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2010年至2013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由零增长到60%。(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