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13.07.2017  10:14

  7月12日,记者从省防办了解到,目前我省长江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安庆站已退至警戒水位以下;芜湖、马鞍山站受潮汐影响,部分时段低于警戒水位。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7月12日9时将合肥以南地区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省防指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预案,继续做好长江干流、江心洲、外滩圩及沿江中小河流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记者陈欣然)

省防指发布汛情通告
  7月11日,省防指发布汛情通告(第9号)。中安在线
安徽省防指发布第9号汛情通告
  7月11日,省防指发布汛情通告(第9号)。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