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速推进
◎安徽省提前1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对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示范改造
◎去年公共机构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上年分别下降3.2%、2.5%
记者日前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我省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探索建立行业或领域节能“领跑者”制度,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从各个重点领域来看,工业领域方面,“十二五”前4年我省共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12万吨、炼铁125万吨、焦炭120万吨、水泥1187.5万吨、电石4.5万吨、造纸129.9万吨、印染9720万米、铅蓄电池产能(极板及组装)521万千伏安时、制革产能138万标张等,提前1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在建筑领域方面,我省以合肥、池州、滁州等市结合旧城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为契机,对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了节能示范改造。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超过99%。建成并运行安徽省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对200多栋公共建筑纳入平台监管,为开展节能执法与监管提供了能耗数据及决策依据。
同时,在交通运输领域,我省认真实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在道路运输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物流甩挂运输发展。目前我省有4家单位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甩挂运输试点;拥有天然气道路运输车辆46196台、占总量的5.65%,天然气公交车3408台、占总量的20.52%,天然气出租车41285台(含油改气)、占总量的79.55%。在水路运输领域,引导老旧船舶报废更新,优化运输船舶运力结构,全省累计淘汰老旧运输船舶2741艘、65.8万总吨,内河船舶运力结构明显改善,营运船舶单船平均载重吨达1110吨。在公共机构领域,我省去年完成全省公共机构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上年分别下降3.2%、2.5%的年度工作目标。(记者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