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报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有关材料的通知

08.11.2018  16:03

各市、县粮食局、财政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增加优质粮油有效供给,有效带动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完善“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8〕581号)有关要求,为按时修改完善全省中国好粮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请各地报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情况,报送实施方案。请2018和2019年度示范县(已在省粮食局网上公示)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实施方案。示范县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实施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县级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情况、预期绩效、保障措施等内容。示范县总投资按4000万元以上编制方案,按照示范企业自筹为主、县级财政积极配套、所在市财政给予支持的原则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资金。

二、细化实施目标,量化考核指标。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中国好粮油”考核指标量化相关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国产粮大县优质粮油比例提高30%以上”“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的目标量化为优质粮油数量增加值和农民收入金额增加值。请各产粮大县(区、市)将优质粮油绝对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增加值分解落实到具体品种、年份、项目(企业)(具体见附件1)。

三、细化项目清单,确保实施落地。各“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要围绕制定的实施方案,科学谋划“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明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方案、执行主体、实施计划及分年度计划等。建设项目必须以增加好粮油产品供给、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为目标,重点加强原料收购、新产品研发、销售渠道、技术升级、追溯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 四、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推进。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好事办好。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脱离实际,不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防统计数据造假。“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实施方案请以粮食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于2018年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同时填写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各地要认真填报安徽省“中国好粮油”效益量化测算表,以市为单位将全部产粮大县数据汇总上报省粮食局。请中粮米业(巢湖)有限公司、中粮面业(海宁)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中国好粮油”实施方案连同附件1、2直接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同时抄所在市、县粮食局、财政局。

省粮食局联系人:何健 ;联系电话:0551-62870581

省财政厅联系人:徐顺 ;联系电话:0551-681504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徽省“中国好粮油”效益量化测算表

2.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