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职称外语考试范围

23.07.2015  22:59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对职称外语等于考试政策进行调整,免试人员范围扩大,部分系列专技人员在参评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根据新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体育教练、翻译专业人员、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图书专业、文博专业、群众文化专业、工艺美术人员、文学创作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船舶人员,在申报评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所在单位有岗位要求的,可作为参考条件。

同时,中小学教师、艺术专业人员、企业单位、县级(含)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县城及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同样不作为必备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于职称外语(古汉语或医古文)等级考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新规,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可以面试,而此前,则需要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公派援外、援疆、援藏人员也被纳入免试范围,此外新政还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规定的级别内长期有效。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突出实践要求,坚持按需考试,主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和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分层次、分岗位、分系列确定职称外语使用要求。体现出对企业事业和基层的倾斜,对部分实践性强的系列在申报职称市更加强调能力、业绩和贡献的标准条件。但考虑到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各行业的领军人才,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带头作用,要求更高,故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小学教师除外)做了职称外语要求。此外根据现行政策,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实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 新闻 出版专业人员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仍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A级证书;其他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B级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C级证书。(祝亮)

(实习编辑:张学斌)